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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爆料台灣也要求進口食品機密 食藥署澄清:僅特殊個案

請台灣網友解釋一下這是什麽意思?

中國食品進口註冊登錄規範依舊不清楚,台灣知名糕餅品牌佳德因不願意提供詳細「製程、配方」,拒絕填寫申請文件,食藥署今也證實該說法。不過卻有PTT網友表示,我國食藥署也對國外食品業者有相同規範,質疑是「綠能你不能?」食藥署今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台灣不會索取食品的成分比例,也僅填報文件與食品明顯不符,才會要求進口商詳細說明。

有位名為kaky網友今在PTT上貼文表示,食藥署針對國外食品進口台灣也有「食品及相關產品申請查驗常見應補件態樣及補充文件種類一覽表」進行相關規範說明,在食品安全性上標示,需提供食品原料及萃取物的詳細製程與成分比例。因此,質疑「你說食藥署是要管食安還是要偷進口商配方?我們去WTO抗議時要說綠能你不能嗎?」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林旭陽表示,台灣在食品報驗上與中國不同,一般情況下,輸入的食品都不用填寫相關成分比例,實務上僅在查驗人員發現有衛生安全疑慮、品項名稱與進口食品對不上等少數情況,才會進一步要求業者說明成分。

林旭陽舉例,進口商若填報進口「餅乾」,依照台灣填報方式,將所有成分依照比例多寡順序填寫,因此餅乾的首項成分應為麵粉等相關原料,若首項成分並非麵粉,就會請業者進行說明,否則大部分案件都是照常評估,在進行報驗,也不需要取得詳細的成分比例。

林旭陽也說,部分特殊例外,如巧克力成分標示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到低排列,如標示為黑巧克力者,其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35%、可可脂至少18%、非脂可可固形物至少14%,這樣的情況才會要求業者針對個案提供成分百分比。

台灣先前爆出的劣質豬油、地溝油等嚴重食安事件。林旭陽表示,若是有衛生安全疑慮時,這類的特殊案件,也會要求業者進一步提供加工製程的方式;至於中方的填報文件上,要求提供工藝、加熱溫度、流程圖等,台灣並沒有要求到這麼細節。

食藥署新聞稿指出,台灣邊境查驗報驗所需之文件包含查驗申請書、產品資料表、進口報單影本等資料。有關產品製程及成分百分比非為常態性要求,僅於須確認安全性時(如萃取物所用加工助劑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始個案要求提供。另所需之產品資料表填報之內容物(成分及食品添加物),亦未強制要求填寫成分百分比。

食藥署也強調,針對中國於108年11月提出「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經濟部、衛生福利部及農委會今日均再次重申,政府已立即於109年2月WTO/TBT委員會第80次例會提出特定貿易關切,迄今年11月第88次例會為止,共已提出9次關切,美國、日本、歐盟等會員也均要求中方遵循TBT協定、符合透明化規定、提供足夠資訊、指定查詢點及更長緩衝期等,我國並特別要求中國應改正對台灣的不公平待遇。

VIA:https://udn.com/news/story/123136/6839287?from=udn-relatednews_ch

請問一下爲什麽台灣要配比和加工工藝就是特殊情況?
大陸要要配比和加工工藝就是要偷配方呢?
2022-12-14 23:54 發佈
低调 wrote:
請台灣網友解釋一下這...(恕刪)



原來又是

綠能你不能!





另外看看香港的食品進口要求

https://www.cfs.gov.hk/tc_chi/import/import_icfsg_03.html

同樣要求 比例 成分 處理方式。 香港也是打算偷配方?

那我估計全世界所有的海關都是打算偷配方了。畢竟香港的條例是2012年制定的。估計也是跟歐美發達國家抄的。

進口商
食物進口商有責任與出口當地保持緊密聯繫,確保所輸入的冰凍甜點符合香港法例的規定。《食物安全條例》(第612章)於2012年2月1日全面生效,該條例第4和第5條規定,任何經營食物進口/分銷業務的人須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登記為食物進口商/食物分銷商。如欲查詢登記制度或登記手續的詳細內容,請登入網站www.foodsafetyord.gov.hk瀏覽《食物進口商和食物分銷商登記制度指引》。

進口商尤須注意下文所載有關輸入冰凍甜點的指定程序。

製造來源地
《冰凍甜點規例》中規定,冰凍甜點的製造來源地必須先得到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的批准,冰凍甜點才可輸入香港。因此,進口商輸入冰凍甜點之前,必須透過「食物貿易商入門網站」(FTP網站) (www.ftp.cfs.gov.hk/index_tc.html) 或以紙本模式向食物安全中心食物進/出口組就製造來源地提出申請,並提供下列資料,資料須為英文或中文,或隨附經核實的英文或中文譯本:

由食物原產地主管當局發出的有效產品製造廠註冊證明書副本;
製造商發出的供貨證明書,證明其是產品的直接供應商,並隨附顯示生產設備、熱處理方法等詳情的生產流程圖;
製造廠生產食物用水的質量化驗報告,包括大腸菌群及游離剩餘氯的含量;
產品的化學成分化驗報告;
產品的微生物質量化驗報告;
產品的空容器樣本;
產品包裝的完整清晰圖片(須清楚顯示品牌、產品名稱、成分、熱處理方法、製造商名稱及地址、進口商名稱及地址);
由食物原產地主管當局發出的證明書樣本,證明產品經過適當的熱處理、並在令人滿意的衞生狀況下進行處理、加工及包裝,符合特定的質量標準及適宜供人食用;證明書如有引用法例,則須夾附相關法例原文副本。
除上文所列的資料及文件外,本署可能會按個別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補充資料及文件。
要求食品成份比例是好事啊
對食品安全才有保障
怎麼中國實施
就被黑成偷配方
台灣實施就好棒棒
低调 wrote:
網友爆料台灣也要求進口食品機密 食藥署澄清:僅特殊個案


我覺得說了等於沒說

你想想: 當然是特殊個案才值得偷配方啊? 你不會想偷歪瓜劣棗的配方嘛
就像晶圓代工一樣, 在台灣美國也只要台積電啊! 台積電就算是特殊個案的意思

因此食藥署還是沒有釋疑:
你要求的特殊個案機密, 無論打著食安大旗與否
就是偷人家的機密配方!
praetorian0828 wrote:
我覺得說了等於沒說你...(恕刪)

其實就是老共要求大家照老美發明的標準註冊~
我們政府忙著選舉根本不知道怎麼填~只好說業者都不想賺紅錢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指出,有7成業者不理會中國大陸~
扯到最後肯定是全世界都在偷配方
感覺真好笑
低调 wrote:
請問一下爲什麽台灣要配比和加工工藝就是特殊情況?



任何東西的配比不算重要,加工工藝才是真技術...

這些人都搞不清楚狀況..
不懂車的騎車狂 wrote:
任何東西的配比不算重要,加工工藝才是真技術...

這些人都搞不清楚狀況..

其實說加工工藝是真技術沒錯
但是說這個才是申報重點,才是是更讓人無法理解的事情吧
請問加工工藝有標準答案嗎,有辦法透過檢測抓出來你報的流程不對嗎
以佳德這種糕餅業來說,他報完成份比例之後,
然後在加工工藝填上「我們放置一天後,進烤箱用200度烤15分鐘」
請問除了他們自己外,有誰能證明他們有沒有亂填????
哈,迴力鏢來的很快。之前疫苗 快篩,就知這食藥署是來搞政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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