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喝完酒,順便囘一下。違法嗎?在中華民國法律裏面要看你們的錢從哪來。如果是私人企業贊助,那麽不違法。如果你們是小額捐助,那麽很大程度就造成了非法集資,畢竟你們不是捐給某候選人。如果是公家標案,那麽就違法了。公共財產不是也不可以是爲了某一黨派所利用。違理嗎?在這裏,1450們已經被打到連媽都不認得了。以成本角度來看,這裏不屬於你們的戰場。大概這也是爲什麽他們派你們這些連基本常識邏輯都沒有的人來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