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很努力,殺人犯很該死這沒問題但偵查結束了?又為何遺眷是全民捐款照顧?政府無法照顧?殺人犯不用賠?就事論事,官員不是還沒抓到時就說一人近三千萬?那為何還要人捐?最後再問一次,政府無法照顧遺眷?要轉嫁全民出錢?新聞說二分局臉書有貼,後來去二分局臉書找已經無法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