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林智堅論文案邏輯及合理化衍生之學術漏洞

首先,我故意把標題寫得文謅謅,讓只想謾罵或無腦護航的任一方都不想點進來看,而點進來的網友,想來是對於論證的邏輯有真正興趣(也就是用現有資料,以邏輯辯證方式,發現問題並提出疑問,凡真正寫過碩士論文的網友,應該都不陌生),以下是本文:

台大國發所論文:
1. 兩本相似度高達80%以上,其中一本是抄襲(基於相同研究數據,亦不可能架構、文字、錯誤都相同)
2. 通常是後發抄前發
3. 如果是非常態,是前發抄後發,則後發需先完成論文
4. 如林智堅先完成論文,由陳明通交給余先生,余先生不顧江湖道義全文照抄,則此調查官人格極度惡劣,不適宜繼續擔任執法官員
5. 碩士班通常先完成學分,然後提交論文,經過口試後畢業,林智堅早一年即完成論文,而且交給指導教授審查,指導教授又把論文電子檔交給其他學生,凡此均違反一般社會習慣,如果是訴訟案件,屬違反經驗法則,法官通常不會認可
6. 退萬步言,余先生果抄襲林智堅論文,然余先生論文以發表且登錄於國家碩博士論文系統,則【林智堅論文於口試前,需將論文電子檔先上傳論文系統,辨識相似度有無超標,如果超標系統會通知上傳者及學校,該論文無法通過審查】,林智堅必須向學校提出申訴,將余抄襲事實查出並撤銷論文,林之論文始可通過審查

中華大學碩士論文
果如中華大學教授所稱,林智堅曾參與研究,故將該研究成果轉為碩士論文並無不可,則產生以下疑問:
1. 該研究成果如均係林智堅所撰寫,則中華大學教授以自己名義發表並賺得國家經費,有無學術論理不當及詐取財物之嫌
2. 如該研究成果為數人共同撰寫,如林智堅可以全文作為碩士論文,則爾後如學校教授發表之研究成果為數個碩士生共同撰寫,是否每個人都可以全文當作自己的碩士論文?如果只能用於第一人,則該第一人所負責撰寫的部分僅為研究成果之一部分,然將全部研究成果全部當做自己的論文,是否為學術界所支持?
3. 如以上所述均屬合法合理合情,則日後每本研究成果均可做為研究團隊其中之一人或多人轉做碩士論文之用,則可想而知的弊端將無窮無盡
2022-07-06 9:20 發佈
終於有專業的出來點出漏洞!

現在這問題的重點,已不光是前台的學歷?政治抹黑?自己人爆料?

已經變成是....球證,裁判...都是我的人!
跟政府有系統的滲透學界,最後變成官官相護....

這才是動搖百年國本的問題!
相似度這麼高應該不是抄襲,應該是複製貼上才對。
House
emeryville

對啊,電子檔怎麼來的?反正台灣的民主就是養出一堆垃圾,一個比一個不要臉。

2022-07-06 9:37
ttkiki wrote:
如林智堅先完成論文,由陳明通交給余先生,余先生不顧江湖道義全文照抄,則此調查官人格極度惡劣,不適宜繼續擔任執法官員

如果林市長也知道這件事情
那麼更嚴重了
這等於一文兩吃
這樣兩個學位都會被撤回

所以 最好的狀況是有一人的學位必然被撤回
照現在講法 前抄後的話
那麼兩人學位都不保
emeryville

誰會出來坦還用問嗎?現在是指鹿為馬的時代。

2022-07-06 9:39
你 頭腦清楚。。。。

邏輯正確。。。。
ttkiki wrote:
以上所述均屬合法合理合情,則日後每本研究成果均可做為研究團隊其中之一人或多人轉做碩士論文之用,則可想而知的弊端將無窮無盡

這個也有問題
如果當產業報告可以
但是 往往論文作者必須為該報告作者之一
甚至是第一 第二作者
且引用部分文字 須加註 不可全篇(章)抄錄

現在林 即便為該報告之研究團隊一員
但是 顯然貢獻不足 不足列為報告發表作者
這樣 他使用報告內容作為論文 就是很大的問題了
樓主的分析很正確,關於台大國發所論文,先不論誰抄誰,在審核後發論文時,應該可以比對出來內容與前發大都雷同,更不可思議的是指導教授同一位,還自爆將其中一位的資料交給另一位使用,可見整個論文審核系統是有問題的,或者是故意,明知抄襲還放水。

至於中華大學的論文,其中一份是政府標案研究成果,因為研究成果並不會公開給大眾,也在論文系統比對不出來,但與國發所論文的狀況也是類似,指導教授知道論文內容取材自研究成果,若教授認為這是合理的使用研究成果,那就如樓主所說,參與的人都可以寫一篇論文取得學位。

總之,兩件都有不合常理之處。
ttkiki wrote:
中華大學碩士論文



中華大學的部分,沈富雄也有發言,若真是「一鴨三吃」,那還真是精采



跨越正宗抄襲 沈富雄4字揭林智堅論文門真相 2022/07/06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705005877-260407?chdtv

新竹市長林智堅的中華大學碩士論文,5日遭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踢爆涉嫌抄襲竹科管理局招標案研究報告,王強調重點除了抄襲,林智堅抄襲的是政府標案,花費45萬元公帑委託中華大學的標案,卻整本變成林智堅的論文。醫師出身的民進黨前立委沈富雄指出,該案是「一鴨三吃」式的非典型抄襲,更直言林智堅跟衛福部長陳時中一樣,也讓他起雞皮疙瘩!

林智堅聲稱該篇論文的撰寫過程,曾與中華大學教授賀力行及中華大學博士王明郎,在2008年4月報名參加「管理策略與經濟發展學術研討會」,聯名發表「以TCSI模式評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之民眾滿意度」文章,並都有參與文章發表過程,之後再引用在論文,並無抄襲。王鴻薇質疑,兩個教授與學生一同參加研討會這個說法已經很詭異,「另外若真的有參與文章撰述,那為何標案的結案報告上沒有林智堅的名字呢?」

沈富雄5日在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提到,林智堅的抄襲案共有兩案,一是王鴻薇所舉發的中華大學案,另一個則是台大國發所的碩士論文案子,而國發所的案子「比較簡單,因為陳明通承認,但說是余正煌抄林智堅的」。沈富雄指出,該案比較好處理,如果余正煌有抄論文,就叫他說明並處理他,反之「就叫林智堅出面再講一次」。

然而對於中華大學的案子,沈富雄指出該案「其實不是正宗的抄襲」,他以北京烤鴨為例,指出該案是「一鴨三吃」。沈富雄提到林智堅與賀、王兩人「你儂我儂」,資料都是共通的,最後將報告分三次使用(政府標案、學術研討會、碩士論文),三人是互相圖利,「林智堅要的是學位,另外兩人要的則是那45萬與教授的位子!」

沈富雄直言,在所有像樣的學術單位裡,同樣一套東西不能用超過三次,「尤其是已經發表、報告過的不能當碩士論文,但若碩士論文已經發表,再拿來在演講會裡報告是可以的!」
林智堅被踢爆抄襲的研究報告是政府標案45萬換的,「報告講完之後就是跟45萬互相了斷」,
沒想到林智堅還拿來做碩士論文,讓沈富雄驚呼:「做這樣的事情,你敢選市長,我照樣起雞皮疙瘩!」
tomk6 wrote:
相似度這麼高應該不是抄襲,應該是複製貼上才對。


不!不!沒有抄襲,是自己抄自己,兩本論文都是同樣方式炮製出來的。

我不講太明白,免的被 NCC 鎖定。
所以這些出來護航的叫獸

到底腦袋清不清楚?

學術論文是這樣寄生亂搞出來的?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