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聞報導現役憲兵喝醉用腳踢女童,這在以前當兵時無法想像,不要說是憲兵了那怕是三軍任一軍種只要在外面犯了錯或行為不檢點被憲兵查到都夠你受,現在看見軍隊各種亂象真應該要好好整頓,以前哪怕在外與人有糾紛都會先想一下自己還沒退伍不能惹事,現在軍隊為了維持全募兵制選才上也是濫竽充數,我服役期間正好是1年8個月開始轉型募兵制,看到許多志願役士兵很年輕,大多是有一份薪水不用讀書就來了,至於水準不用多說當過兵都曉得,雖然我不曉得現在部隊風氣如何,不能成為人上人至少要做個正常人,真心覺得軍法有存在的必要。
強調一下,不是廢除軍法,是廢除軍法官法庭體制,軍法還在。沒記錯的話,原本獨立的軍方檢調司法人員,改由一般檢調司法接手。軍法只視作特別法,軍事機構視作國防部管轄的私有地,有了搜索令一樣可以進入。臺灣國防的問題是在被“影武者”操弄太深,軍購軍研要看人臉色照顧人家利益,白左和來亂的長期安插大開後門還有“軍中人權”之類洗風向扯後腿。軍法改制相較之下也不算是什麼問題了。
LIN,IN-KAI wrote:看到新聞報導現役憲兵(恕刪) 這場戰爭是民進黨要打的,我們則是愛好和平,追求兩岸和談的一群。況且廢軍法、縮減役期,當初也是民進黨搞出來的。要拯救台灣軍隊,當然得由民進黨自己來!犯不著幫民進黨擦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