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我不是幫保險公司說話,但大家知道防疫保單有道德風險嗎?

我不是幫保險公司說話,但大家知道防疫保單有道德風險嗎?

懂保險法理的人,會了解保險存在的要素之一就是「補償的需要性」!保險的補償分成兩種,一種是針對具體損害的補償,另一種是抽象損害的補償;關於具體的損害,由於被保險人遭受損害的價值可以明確用金錢來估計,所以會使用損害保險來規劃,而損害保險的最高指導原則就是被保險人所獲得的補償絕對不能超過實際遭受的損害,不然就會產生不當得利!因此保險法中的「複保險」,「保險代位」以及「超額保險的禁止」就是天條!至於抽象損害的補償,由於損害無法用金錢來計算,所以通常是使用定額保險來規劃,同時也因為保險標的沒有明確的保險價額,複保險,保險代位以及超額保險都是不適用的。

說了那麼多,跟上面這則訊息有什麼關係呢?大大的有關係!因為真正的「防疫保單」,應該是要解決被保險人因確診產生的後續醫療費用,其保險性質應該是屬於「損害保險」中的「消極保險利益」(必要性費用);那既然是損害保險,就應該要適用複保險的規定來禁止被保險人透過重複投保而不當得利,但是保險公司的商品卻設計成定額保險,所有給付項目都是定額給付,最靠北的是把隔離跟確診的一次性給付也包了進去(註),但偏偏定額保險就不適用複保險的規定,就導致產生了上面的情形,有被保險人不但「刻意」透過重複投保來拉高萬一被隔離時的一次性給付,甚至更「刻意」的促使保險事故的發生來獲利,這樣的情形,不論是對於保戶的保險觀念,保險業的健全發展,甚至是政府的防疫措施,都是大大的減分啊!

------------------------------------------------------------------------
先聲明
我不是幫保險公司說話
但是面對少數想不當得利的老鼠屎
我們也要假裝看不見嗎?
2022-05-15 11:07 發佈
那為何當初保險公司要接單不拒絕?不都有精算師算過風險?
願賭不服輸?財團只能贏不能輸?
哪裡不當??保險公司有精算師,算不到是他們的問題。
窮到只剩下錢 wrote:
懂保險法理的人,會了(恕刪)


是誰逼著業者開出這種保單 ?

無非是食髓知味,
見利忘義.

以前有道德風險疑慮的報單
都有人挑出來擋 (小孩保單),
這次
金管會保險局都瞎了 ?
MMRRR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2-05-16 18:42
窮到只剩下錢 wrote:
懂保險法理的人,會了(恕刪)


那如果保單到期未染疫,保險公司要不要退%?

如是你說得這樣

那保險公司 一開始就要說清楚講明白

而不是看到風頭不對就翻臉....
那種老鼠屎不用在乎
你的保險跟理賠記錄會一直存在,而且所有保險公司都查的到
之後你要保其他的醫療險,都會被要求提高保費或拒保
crazydiamondc

現在是說 中重症 以後你要投保 審查時間會拉長

2022-05-17 10:55
富邦色溫是藍色
不願大虧來幫綠綠擦屁股很正常
我記得同一種疫病只能理賠/投保一次,該訊息會不會是假的或是有人搞不清楚狀況?
crazydiamondc

一家的防疫險賠過就部會在賠 你只能買其他家 假設隔離 確診都出險了 如果還有喪葬 或是疫苗不適沒用到 之後還是可用到

2022-05-17 10:56
爬行的香菇 wrote:
以前有道德風險疑慮的報單
都有人挑出來擋 (小孩保單),
這次
金管會保險局都瞎了 ?


剛看到新聞,
業者人出示會議記錄,
吐潮"當年"就是保險局要求出這類保單.

施瓊華大名就在會寄紀錄上.
Andrew_J

這就是後來某牙醫都沒有會議記錄的原因嗎?

2022-05-19 21:23
精算師本來就會將道德風險納入衡量計算,最後定價出合理的保費,提供銷售端部門進行銷售。
基本定價公式:
總保費=危險保費+附加保費

精算師自己定價錯總保費怪誰?

而且許多先進國家早就有經歷過大量感染然後走向開放的過程,國際間就已經有許多資料可以參考評估定價的合理性。

任何保險都有道德風險,你不要拿「道德風險」這種詞來唬弄人了。

而且保險公司有各種風控機制,自己選擇危險自留,寧可省下再保費的支出成本怪誰?

而且許多再保險公司都是國際等級的,可以提供風險的胃納量極大極大!

現在說穿了就是目前這些檯面上的保險公司,不是賠不起,而是不想賠!

搞官商勾結,先從指揮中心大幅縮減框列,讓一堆人拿不到隔離通知單,要保人拿不到隔離保險金,接著遊說政府將法定傳染病第五級調降為第四級,讓新冠肺炎確診者獲得理賠的確診保險金打到一折!吃相有夠難看!

那要不要接著乾脆順勢將新冠肺炎完全排除在法定傳染病之外,直接讓保單變壁紙就好?
臺灣南波萬

資料有囉,國際再保公司認為保單設計有問題,拒絕再保.

2022-05-17 9:30
a0980000056

既然國際再保險公司無法背書保單同意再保,那就根本不應該發行這種保單。當初金管會保險局還開過會,會議記錄都有簽名喔!

2022-05-17 23:05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