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選舉政治獻金違法

監察院今日(8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

其中桃園市長民進黨鄭文燦在2018年競選連任時,收受2間累積虧損的營利事業所捐贈的非金錢政治獻金,卻未依規定辦理返還或繳庫,依法開罰8萬元並沒入11萬6400元;

嘉義縣長民進黨翁章梁則在2018年選舉時,收受未具選舉權人的政治獻金,也沒依規定返還、繳庫,依法開罰6萬元、沒入2萬元。

另外,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因配偶債務申報不實,依法開罰6萬元。
2021-12-09 8:41 發佈
HJC0244 wrote:
監察院今日(8日)公...(恕刪)

看這罰金金額,牠們會有感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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