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惡少,如此兇殘,應該去守釣魚台
為國家盡一分力量
什麼島上什麼都沒有?
他爸這麼有錢,肯定能幫他蓋個樓房的
張男主張,當日騎的機車是父親的,只是要去鄰近地區買一下東西,該路段夜間照明設備有限,視野與視線因光線不足、角度限制,所以無法辨識酒駕攔檢點的立牌標示,以為只是一般違規攔停,並非故意不配合,況且他還未達到飲酒的法定年齡,當時也沒有喝酒精飲料,自然沒有酒駕之慮。
但彰化地院法官認為,警方設置的攔檢點皆符合規定,不僅立牌可以反光,還有配置LED燈,警員也有穿著反光衣並手拿發光指揮棒,加上旁邊停有警車、放置三角錐,與一般違規攔停的狀況不同,張男所辯與常情不符,屬淡化違規情節之詞,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裁定駁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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