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批價格有特別的折扣,政府又有把握可以在過期之前打完,那也無可厚非,如果是照合約的原來價格,那就是被當白癡了。政府應該讓大家知道這批有沒有折扣,民代應該做事去監督一下吧!就像超市會對即期食品特價促銷,用與長效期相同的價格買即期品不是傻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