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這兒,肯定有人會嗤之以鼻,一臉不屑地說:「提案裡壓根兒沒有提到,刻意扯健保、長照,根本是危言聳聽,製造假新聞。」
嘿嘿,這就是法案巧妙的地方,寫太明白要怎麼暗度陳倉?
讓我們看下去。立法委員提議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讓「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者,得申請在臺灣定居。」
立法委員們計畫開放哪些中國大陸民眾來台灣定居呢?讓我們翻開「長期照顧服務法」看個究竟。

簡而言之,即「身心失能的人」和「照顧失能的人」得申請在台灣定居,而且並沒有限定是台灣人的配偶。注意!這就是說「任何」身心失能的中國大陸民眾及其親屬皆可申請在台灣定居!
「定居」會造成什麼影響嗎?當然有影響。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名正言順,依法納保,實在好棒棒!
看懂了吧,這種法案的影響很大、很嚴重、跟你很有關係。

或許還有人嘴硬堅持道,「人家有繳保費,當然可以用健保。」
此言差矣!現行健保費的計算是依照「所得多寡」,而非「用量多寡」,實質上是「健保稅」。大家在繳納補充保費時,應該可以體會。
全民健康保險的運作主要仰賴較多數健康人繳費來支應較少數病患的醫療費用。或者也可以說大家在年輕力壯時,繳得多用得少,年紀大了之後,繳得少用得多。
倘若廣開大門讓身心失能的人到台灣定居,從他加保開始,註定就是「繳得少用超多」!如果再領一張「重大傷病卡」,根本是醫療吃到飽。對已經搖搖欲墜的健保來說,只會雪上加霜。

見到有這麼多位超級慷慨又佛心的立委連署這種法案,我忍不住好奇想問,「台灣真的挖到石油了嗎?」
附上立委臉書傳送門
黃昭順、顏寬恒、王育敏、孔文吉、柯呈枋、曾銘宗、賴士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