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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管轄內,你就是獨了,到底有哪一位中華民國國民不是台獨?

呂秋遠在臉書上撰文指出:「從出生證明寫了國立某大學附設醫院,就已經開始了辱華與台獨的一生。你念大學有國立字樣、論文有我國兩個字、你到了法院,在民國紀元下的筆錄簽名,都是台獨。」呂秋遠說,拿中華民國身分證,用行政院健保署的健保制度,也是台獨,總之,從出生開始到死亡結束,都是不折不扣的台獨份子。

他反問:「只要曾在中華民國管轄內,你就是獨了,到底有哪一位中華民國國民不是台獨?」呂秋遠舉說明,台灣與中國的僵局從來不是要不要承認九二共識,因為在中國人的眼裡,只有一國兩制(一國一制)的空間。任何政黨,都只能接受這種下跪式的投降,否則就是台獨份子。
2021-09-06 19:27 發佈
台獨是你自己說服你自己
但你的這個說法無法說服國際社會
無法說服國際社會
就是在作夢
西元三千年 wrote:
中華民國管轄內,你就是獨了,到底有哪一位中華民國國民不是台獨?

呂秋遠儘管敦促朝廷臺獨建國
光是嘴砲有鳥毛用
民進黨不配稱中華民國
lawtaipei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1-09-06 22:22
66JOE

[拇指向上]

2021-09-07 14:14
西元三千年 wrote:
呂秋遠在臉書上撰文指(恕刪)


你錯了,ROC才是國家,台灣不是
修憲後,自由地區,中華民國憲法就是台獨
西元三千年 wrote:
修憲後,自由地區,中(恕刪)


你錯了,ROC≠台灣
西元三千年 wrote:
呂秋遠在臉書上撰文指...(恕刪)


台湾與中華民國不可分割就如同習近平與習包子不可分割一樣。 中華民國綽號台灣,習近平綽號洗包子。
阿寶哥5654

請教什麼是澎,金,馬的綽號?

2021-09-06 20:16
西元三千年 wrote:
修憲後,自由地區,中華民國憲法就是台獨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1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
西元三千年

增修條文第11條是規定處理兩岸人民權利義務,不是規定領土主權

2021-09-06 22:05
西元三千年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規範兩岸人民往來並處理法律事件,不是規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

2021-09-06 22:07
西元三千年 wrote:
呂秋遠在臉書上撰文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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