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犯罪條例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535043
四百多條人命

開始了,努力搜集證據,一隻都不放過!
2021-06-16 9:37 發佈
waterHHO wrote: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535043
四百多條人命

開始了,努力搜集證據,一隻都不放過!


你怎麼還在線上.......

台灣太危險了

快砍帳號

組織犯罪條例??
能用的話,當初卡神不就早被抓進去關了
很好喔~至少有機會
1450窩該曬曬太陽了
網軍要是可以用組織犯罪條例起訴,那當初楊蕙如帶一群網軍把大阪辦事處長網路霸凌到自殺,早就用這一條起訴去讓法官判刑了,就不會用罪刑輕到靠北的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起訴。
組織犯罪是要有3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才行。網路言論的刑責很低,就算網軍有幾十人被網軍頭子教唆而被判公然侮辱或是誹謗罪,罪刑頂多也是1年或2年以下,大多都是判拘役或是罰金而已,構不成組織犯罪。
waterHHO wrote:
https://udn(恕刪)


呵呵

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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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tree wrote:
網軍要是可以用組織犯罪條例起訴,那當初楊蕙如帶一群網軍把大阪辦事處長網路霸凌到自殺,早就用這一條起訴去讓法官判刑了,就不會用罪刑輕到靠北的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起訴。
組織犯罪是要有3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才行。網路言論的刑責很低,就算網軍有幾十人被網軍頭子教唆而被判公然侮辱或是誹謗罪,罪刑頂多也是1年以下,構不成組織犯罪。


確實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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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齁!
我怎麼還在線上?
當然是搜集證據啊!
把人命當數字無所謂.....

鐵牛CEO wrote:
你怎麼還在線上......(恕刪)
有處理有機會,讓牠們的家人抬不起頭來,出門被指指點點,或許可端正一下社會風氣

或許牠們也希望上台面嘛!像楊xx一樣,對社會大眾來說是負面人物,雖然沒光宗耀祖,但在歷史留臭名也是另類留名

所以那些躲在陰暗角落見不得光的1450,勇敢點站出來啊!學學前輩們,領高薪笑駡隨人!

seatree wrote:
網軍要是可以用組織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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