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看到關於台北、新北兩個縣市
對於新興菸品已經準備搶先訂定自治條例
開始管制的新聞
但客觀來說,與其說是管制,更像是禁止令
畢竟條例直接全面禁止了電子煙的存在
新北市更是加碼禁止了加熱菸
而我是覺得
如果新興菸品像這個電子煙的粉專所宣言的一樣
不賣違法的產物、不誤導功效的話
其實是可以比照紙菸的形式來販賣,並接受政府的監督和管理啦!
因為禁止的話 感覺還是會有黑心的產物偷偷流通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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