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拒檢加速撞警遭開槍釀1死 母質疑執法過當隨便射
中國時報葉書宏
2021年4月26日 週一 下午3:52·2 分鐘 (閱讀時間)
9歲林姓女子25日晚間10時許開車搭載30歲林姓女友人,行經新北市新莊區中港東路、中港三橋口遇警方臨檢,駕駛林女加速衝撞逃逸,警方連開2槍制止,坐在副駕駛座的林女不幸中彈,駕駛林女將友人送醫後逃逸,友人最後傷重不治。死者母親今(26日)質疑,
林母受訪表示,警察值勤是正確的,但她質疑警察連開2槍,第1槍不是對空鳴槍,第2槍不是對著輪胎,而是朝著駕駛座致人於死,盼檢察官調查。雖然與女兒不常聯絡,但是女兒才30歲還有一個小孩要撫養。
林母質疑警方執法過當,警察在開槍的時候,好像就是隨便,隨便亂揮這樣,隨便射擊這樣,平時會和女兒通電話,現在女兒的小孩由她照顧。
據悉,29歲林姓女子25日晚間開車搭載30歲林姓女友人,行經新北市新莊區中港東路、中港三橋口遇警方臨檢,林女加速衝撞逃逸,警方連開2槍制止,坐在副駕駛座的林女不幸中彈,子彈貫穿胸部。
駕駛林女將友人送醫後逃逸,友人最後傷重不治,駕駛林女今(26日)凌晨2時許由律師陪同下向警方投案,案由警方偵辦中。
jimi74 wrote:看新聞警察發言人說合法使用槍械
也就是不服臨檢要強行開走就可以把你斃了
但是要制止應該要射駕駛吧,怎麼會打死前座乘客?這已經不只發生一次了...(恕刪)
.....要不然你要叫警察射擊哪裡呢?
射擊輪胎 有翻車的可能,造成 駕駛者和座乘客翻出去被隔壁車子給GG 一樣 用槍不當
射擊車子 有可能打到 身體 造成半身不遂一樣 用槍不當
不論射擊哪裡都是 用槍不當
最好的方式是 讓駕駛林女加速衝撞,撞死警察嗎?
再說 換做是別的警察, 最好有時間,第一個想到開槍 要打哪裡
本能反應
換個另一個問法,當你看到有車要撞你,你手上有槍,你會 如何防禦,不可以 防衛過當,比如上訴說的 任何一個情況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 叫警察以後都不要巡邏,臨檢 看到有酒駕的不要抓,看到有無照駕駛的不要抓,看到有逆向行駛的不要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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