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修法退回衛福部 網發動投票!9成盼趕快通過吧
我覺得菸害防制法的確應該盡速交至立法院審查
但關於電子煙的禁止法條等等真的需要再做評估及修改
畢竟禁止電子煙的原因也適用於已經開放的紙菸及準備要開放的加熱菸
同樣都是菸品反而相對減害的電子煙被禁止非常奇怪
更何況紙菸跟加熱菸成分的內的菸草就跟煙油一樣
管制好原物料跟比例同樣能販售吧?
所以拿「電子煙有很多複雜成分」這些理由來搪塞人民、想禁止電子煙根本說不通
也不免讓人懷疑是不是其中有政府跟菸商之間的利益關係
最好的辦法就是全都適用嚴格的法制控管
才不會惹人非議也能說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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