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國民大會, 好處,
1. 平時有專人可對總統行監督, 可由國大代表一定比例開臨時會請總統接受質詢, 可處理行政命令問題.
2. 有專人以一定比例發動總統罷免公投, 由代表收集人民連署書,程序相對方便.
3. 發動創制複決公投也比較方便, 人民都可以督促選區代表專職發動.
4. 創制複決公投結果後可以盯行政立法落實法案.
5 重大爭議皆於國民大會內處理, 行政立法不卡關.
6.立院立法專業提升, 廢除不分區設計, 黨意可受限制.
7.可將現行里長村長改為國大代表不增加財政負擔, 平時服務選民, 國家重大爭議可請總統來開臨時會聽取最新民意解決.
ccy4343 wrote:
你已經弄錯焦點了。你主張國民大會跟立法院的雙國會制,這個就跟美國一樣,要總統制才有可能。要是內閣制的話,包括大英國協以及日本都是單一國會;台灣要是改成內閣制當然就是單一國會,不應該再增加國民大會代表。
至於你提到的政治內耗問題,內閣制的國會可以有聯合政黨來執政, 總理跟閣員都可以由不同黨派來組成,這樣可以減少政黨之間的對抗,反而可以減少政治內耗。包括日本、英國等這些老牌民主國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對我就是要總統制.
在台灣政黨之間的對抗不是多數及少數的問題, 少數也可以衝議場鎖議場杯葛, 只能說台灣不適合內閣制, 無恥沒下限的人太多.因此那種種大爭議要吵架要做秀的都弄到國民大會去解決, 解決不了耗著也沒關係. 但立法院還是可以進行其他法案預算審查不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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