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修法中有3項爭議
第一 將新興菸品名為"類菸品"
電子煙成分不含尼古丁卻要管!
那家中的水氧機呢?芳香噴霧器?也要管理嗎?

都一樣是會形成煙霧釋放氣體 是否也該歸類為類菸品
第二 只禁電子煙卻開放加熱菸 一禁一放雙重標準
以電子煙跟紙菸的影響來說好了
電子煙尼古丁選擇可有可無
二手煙的影響也比紙菸小很多
卻不開放電子煙?!

電子煙跟加熱菸影響都比紙菸小
且電子煙可選擇尼古丁有無 也無焦油
卻只開放加熱菸 不開放電子煙
引發爭議
多數國家都開放納管 僅有少數國家全面禁止

第三 充滿風險的風險評估
菸害防制法 主管機構是怎麼評估的?
該評估甚麼?如何去評估?
尼古丁?焦油?二手菸影響?
但綜合以上幾點來說
新興菸品比起紙菸影響小的太多

以成份來說 相關專賣店都有標示清楚成分含什麼...
比起紙菸的成分來的清楚多了
加熱菸可以通過風險評估後販售
為何電子煙不能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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