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家附近的牙醫診所表示佩戴牙套必須先交頭期款,接下來才可以分期付款。但是,頭期款也讓人咋舌!現在月薪不高,我每個月努力存頭期款的金額,唉~~真不知道為何衛福部都沒有說半句話?上網爬文發現 有些年輕人也表示牙套貴得驚人!

光是張羅口腔醫療的頭期款就足以累翻人,那個蔡總統談甚麼新南向政策啊?(無奈)各縣市政府擔憂少子化!顧好牙齒已經不容易,若要養孩子簡直每個月現金流出不知多少

真想問她 法律系的學分中 法理學不是提過儒釋道嗎?蔡總統能不能稍微顧好國民?而不是東南亞如何如何?

在醫療法中看到如下:
第 99 條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設置醫事審議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醫療機構設立或擴充之審議。
二、醫療收費標準之審議。
三、醫療爭議之調處。
四、醫德之促進。
五、其他有關醫事之審議。
前項醫事審議委員會之組織、會議等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
機關定之。
第 100 條
前二條之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應就不具民意代表、醫療法人代表身分之
醫事、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遴聘之,其中法學專家及社會人士之比
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在考慮該不該向市府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詢問這件事情?希望01上的青年才俊們發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