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律訂得真好
檢方還可以替人脫罪,我還以為檢方是找罪證的!
只要說法適當,其實寄個毒品,沒查到就賺到
但是要用真名實姓,而且就算毛髮檢驗陽性也可以!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114966
檢方認為,郵件上姓名及收件地址都是柯鈞耀,並無隱匿真實身分,
衡諸常情,運毒是重罪,苟柯確有運輸第二級毒品犯意,
大可選擇其他隱密方式運送及取件,也可指示表弟隱匿他真實姓名及住處,
或記載不實個人姓名資料以躲避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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