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油品案,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今天宣判,合議庭認魏等人犯販賣假冒食品、詐欺取財等罪,判魏應充9年2月,其中4年10月不得易科罰金。針對台中高分院判決結果,頂新製油公司表示強烈遺憾,強調本案已有17項新證據可證明被告無罪,但未獲調查,對判決結果無法接受,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提出上訴,捍衛清白。
律師轉述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聽到判決結果的反應,律師表示,魏應充先生一如以往,以平常心相對,情緒平穩,但也略為感嘆:「自己與這塊土地的緣分不夠」。對於一路來所受的社會誤解,選擇以佛法自我釋懷。
頂新製油公司表示,當年衛福部清查油品進口商背景時,越南工商部回函指稱,出口油品給頂新的越南大幸福公司,沒有食品安全條件合格證書,引發後續調查及起訴,所謂「罪證」也都是圍繞此證書「拼湊」而來,全案發展至今,已有17項新證據可證明工商部出具烏龍函文,相關罪證也都不成立,遺憾法院未進行新證據調查,逕自在違反無罪推定的原則下重判,頂新製油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提出上訴,捍衛清白。
https://tch.judicial.gov.tw/index.asp?newsType=2&SEQNO=328102
(四)頂新公司向大幸福公司進口之原料油既欠缺可供人食用之品質,則縱以該等原料油精製後之產品均符合CNS國家標準及食用油脂衛生標準等規範,亦無從認該等產品可供人食用。
一審說,ok CNS有過,可以吃,二審,CNS有過,但不可以吃。
欸法院,到底CNS有沒有過,能不能做為可以不可以吃的依據阿?可不可以先討論好,法官,你搞得我好亂啊,不然搞的好像大家罵的很開心就有罪,這樣人人都可以當法官齁?
不過,瘦肉精看起來應該是一定可以吃的啦,不然阿中部長怎麼會說,我們不要對美豬、美牛不公平!!這樣又好像人人又可以當部長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