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商會:離岸風電法規應更彈性

歐洲商會:離岸風電法規應更彈性


心得:

間單來說,歐洲商會認為台灣自製率規定和法規架構缺乏彈性、投資環境有不少潛在風險(如: 面臨高齡化、美中貿易戰、地緣政治緊張、零工經濟興起等)、以及缺乏符合國際認可的在地化政策。

由於台灣沒有一套完整的離岸風電法規,多起離岸風場開發案因為主管單位不一致的認定標準而遭到暫停,其中包括旭(Ørsted)能源大彰化東南與西南風場、北陸能源(NPI)海龍2號及3號風場、和達德(wpd)麗威風場,如果政府沒有辦法改善問題,台灣將失去發展綠能的先機。
2020-11-13 17:31 發佈
在台灣風電不是用來發電的
風電是用來發財的
台灣自製率規定和法規架構缺乏彈性一直都是蠻需要改善的問題
外商沃旭還因此被砍單
歐洲商會駐台北代表曾經寫信給政府表達對於麗威風場的關切
https://news.campaign.yahoo.com.tw/2020election/article.php?u=e4bf14ef-ba02-3ddd-9c70-0628201e4998
大彰化風場是因為噪音,海龍是因為鳥類監測,麗威是因為雷達議題
上述基本上都是可以解決的
外商投資是發展風力發電的關鍵,政府應該好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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