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違規政黨連坐裁罰 國民黨4年遭罰3750萬
中選會在8月底完成今年度第1季政黨連坐裁罰案件紀錄,總共6件案例都是國民黨籍候選人,國民黨遭罰440萬元。而根據統計,從2016年至今,國民黨因連坐遭裁罰的金額,已高達3750萬元;其次是民進黨,共被處罰15案,金額合計1215萬元。
2007年《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時,特別增訂政黨連坐處分規定,若候選人因聚眾破壞秩序、強暴脅迫公務員、行賄、索賄、妨害他人競選、毀壞票匭或妨害他人自由投票等行為遭判刑,其推薦政黨將連帶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而據統計,國民黨從2016年至今,已經因為連坐遭處罰43案,總裁罰金額3750萬。今年第1季的裁罰6案,發生在2018年九合一選舉期間,都是國民黨籍,包括前雲林縣莿桐鄉民代表候選人廖海量賄選案,以及前桃園市復興區奎輝里里長候選人周榮文、前桃園市復興區第2選區區民代表候選人簡明仁、前花蓮縣豐濱鄉第1選區鄉民代表候選人蔡武良、前花蓮縣豐濱鄉長候選人邱福順及前高雄市苓雅區林靖里里長候選人黃龍,6案合計遭罰440萬元。
而去年,彰化縣和美鎮鎮民代表王淑娟、花蓮縣花蓮市國華里長候選人林淑梅、南投縣鹿谷鄉鹿谷村長候選人劉振興、屏東縣第13區原住民候選人戴文柱、花蓮縣花蓮市第4選區市民代表等9案,讓國民黨遭罰760萬,損失慘重。
根據中選會資料,從2016年到今年第1季為止,國民黨總共已被連坐處罰43案,總裁罰金額達3750萬元;其次是民進黨,共被處罰15案,金額合計1215萬元;另有無黨團結聯盟裁罰1案,金額為115萬元。(林惟崧/台北報導)
LongDickApe wrote:
其次是民進黨,共被處罰15案,金額合計1215萬元
所以,50步笑100步?
所以國民黨該倒一倒,讓第一名換民進黨做?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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