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9/19 (六) 傍晚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于新竹街頭舉牌表達訴求,卻被數十名警員包圍盤查要求出示證件,也未說明是依照哪一條法令可以執行盤查。
還嗆聲說錄影就盤查誰。
莫名其妙被說是現行犯,沒告知罪名就被逮捕!
不多說請看影片。
法稅改革聯盟長期在全台各地抗議、聲援太極門土地收歸國有一案,19日下午在竹北市一處社區舉牌,其中黃姓女子因舉牌上寫執行署李姓女執行官名字,遭警方帶回,並以恐嚇、妨害名譽、違反個資移送法辦。法稅改革聯盟20日委託律師提告六家派出所葉姓所長、蔡姓女警強制罪,另告葉姓所長誹謗。
19日下午5時許,該聯盟20名志工在竹北市抗議,其中有標語載明「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太極門案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1000萬?趕快吐出來。」由於舉牌位置鄰近李姓主任執行官住家,李因此報警,警方到場帶走舉牌的黃女。
黃女20日凌晨被依恐嚇、妨害名譽、違反個資,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檢方裁定限制住居。黃女以長期未進食等原因,20日入院治療。法稅改革聯盟20日下午前往新竹地檢署,針對19日處理的六家派出所葉姓所長、蔡姓女警提告強制罪。律師蔣瑞琴指出,現場還有多名志工舉牌,她認為警察可以盤查、登記,但不能妨礙後續行使言論自由的表達權力,因此提告強制。而葉姓所長則因對志工說不要作秀、叫囂等言語,另提出誹謗告訴。
法稅改革聯盟等100餘名志工19日深夜前往六家派出所,20日凌晨在新竹地檢署抗議,竹北警分局長謝博賢親上火線解釋,指出此案因抗議者到李姓主任執行官住家附近舉牌,牌上寫出全名,經請示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後,全案依恐嚇、妨害名譽、違反個資移送法辦。
李姓主任執行官20日受訪指出,自7月開始,抗議民眾在她辦公場所外舉牌抗議,甚至記住她車號、對她叫囂、要求她面對,她澄清,對於太極門財產的處分並非她個人行為,但抗議者卻對她個人下手,甚至到她居處社區舉牌抗議,影響她及家人、鄰居的人身安全,使她十分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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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不是寫的很清楚嗎??
要表達訴求,就好好講,硬要這樣黑白講妨害名譽,不是自己找死嗎?
其實就算完全沒上面這些事
只要影響交通,警察就能開單了
不然舉牌工怎麼會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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