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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恐龍法官出現了-逆子弒母斷頭判無罪二審:毒誘精神病無辨識能力

桃園梁姓男子涉砍下母親頭顱從12樓住處拋下,二審今天認定他吸毒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案發時處於脫離現實,喪失辨識能力,改判無罪,責付桃園巿衛生局。衛生局已派員接走梁男。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發言人王屏夏指出,本件由審判長陳筱佩、受命法官陳玉雲及陪席法官羅郁婷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梁男有長期服用多種毒品習性,案發前,有施用安非他命以及卡西酮類的毒品。

王屏夏表示,合議庭依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台大醫院鑑定結果,認為卡西酮類的毒品,臨床上較興奮類的毒品來說,更容易讓濫用毒品者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會產生躁動、暴力、思緒混亂及幻覺情形。 梁男在案發後跟警察對峙時,所產生的思緒混亂以及言行舉止的狀況,合議庭綜合判斷,認為梁男在案發時,已經處於脫離現實狀態,他的控制能力及辨識能力都已經喪失,因此依照刑法19條第1項規定,不成立罪責,改判無罪。

衛生局派請專人及護理師來高院辦理責付手續,之後由衛生局依照精神衛生法相關規定,基於權責作適當處理。 有吸毒前科的梁男在民國107年10月18日晚間7時許,在住處突然持菜刀、開山刀追砍母親,並將母親頭顱從12樓拋下,警方獲報找到已破裂的頭顱,並在屋內找到梁母軀體;檢方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將梁男起訴,並建請法官量處最嚴厲之刑。 一審法院去年9月參考醫院精神鑑定意見,認為他在行為時有受精神障礙影響,致辨識違法行為能力減低,並審酌死者女兒表示希望不要判處死刑,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審理期間,梁男請求輕判要彌補過錯,檢方則求處死刑。(中央社)

詳細報導請見: news.tvbs.com.tw/local/1372697?from=Copy_content


這真的太誇張了,非常恐龍的判決
2020-08-21 7:06 發佈
chou511557 wrote:
桃園梁姓男子涉砍下母...(恕刪)


吸毒

殺法官

殺立委

殺總統

無罪?
以後看誰不順眼就先巴個藥再上。
【此留言違反數位中介服務法即將被民進黨刪除】
喝酒會導致喪失辨識能力,所以酒駕撞死人可以無罪嗎?
chou511557 wrote:
桃園梁姓男子涉砍下母...(恕刪)

依照這種恐龍判例,
全臺灣吸毒犯,
全都有合法殺人執照,
天阿!
這是要搞吸毒犯無差別大屠殺麼?
吸毒後殺母親,法官還能認定無罪?!
現在台灣政府只想搞政權、錢,哪管你台灣善良百姓死活

三民自可以為了政敵雞毛蒜皮事大呼小叫、小提大作,吸毒殺母這種事? 沒事沒事。

台灣讀法律的從上到下真的在知法玩法。
等等又有人要罵我們法盲。

這判決根本就XXX
817的理想世界
chou511557 wrote:
桃園梁姓男子涉砍下母(恕刪)


吸毒後撞死人,喝酒後撞死人
吸毒後砍死人,喝酒後砍死人

全部通通無罪...

這是哪門子司法??? 是哪門子判決???

建議全面廢除法官量刑權力,改為陪審團審判制!!
請逆子搬到法官家隔壁就近看管,順便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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