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請央行印個幾百億鈔票,上面加印標示(如:振興、好棒棒、台灣加油....等等,隨便!),透過行政系統發給大家,然後規定金融單位,在一定期限內(今年底、明年中...隨便!)不得將這些標註的貨幣收存或換匯,這樣不就可發揮通貨最大流通價值。 就胡思亂想,高抬貴手啊
如果能夠加值的話就會真的有擴散效果例如A商家收到1000元振興券可以選擇向銀行兌現1000或是轉給員工,加值5%後員工可以轉向B商家消費1050元依此類推1103.1158..................假設累計成2000元後才向銀行核銷兌現雖然金額加倍了可是每轉一次的5%政府是用營業稅加上去的實際只是少收營業稅並未增加財政負擔可是擴散效果會是十倍以上
哪來的擴大效應3000就是3000,就算擴大也是店家折利潤給的跟政府一點關係也沒有市場就是每人只有多出3000政府只是把你未來口袋裡的2000先拿給你用而已政府先收你200多億現金改天再收營所稅18%都是政府卯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