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振興的胡思亂想

就請央行印個幾百億鈔票,上面加印標示(如:振興、好棒棒、台灣加油....等等,隨便!),透過行政系統發給大家,然後規定金融單位,在一定期限內(今年底、明年中...隨便!)不得將這些標註的貨幣收存或換匯,這樣不就可發揮通貨最大流通價值。

就胡思亂想,高抬貴手啊
2020-06-04 14:50 發佈
如果能夠加值的話就會真的有擴散效果
例如A商家收到1000元振興券可以選擇向銀行兌現1000
或是轉給員工,加值5%後員工可以轉向B商家
消費1050元依此類推1103.1158..................
假設累計成2000元後才向銀行核銷兌現
雖然金額加倍了
可是每轉一次的5%政府是用營業稅加上去的
實際只是少收營業稅並未增加財政負擔
可是擴散效果會是十倍以上
哪來的擴大效應

3000就是3000,就算擴大也是店家折利潤給的
跟政府一點關係也沒有
市場就是每人只有多出3000

政府只是把你未來口袋裡的2000先拿給你用而已

政府先收你200多億現金
改天再收營所稅18%
都是政府卯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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