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就是,先搜集好資料,然後向,大概是地檢署告發吧;如果不是的話,應該他們也會指點你正確的受理權責單位。違反什麼法,這不必花腦筋,他們會幫你研究;怕資料搜集不齊,這也不用擔心,他們會樂意幫你;如果沒有合適的法條可以入罪,現在國會綠委爆多,要什麼有什麼,還怕沒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