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環保局去年11月台中火力發電廠總生煤使用量超過1104萬公噸,裁處300萬行政處分,台電對此提起訴願。台中市訴願委員會今天審議結果出爐,因生煤自治條例的文字是減少「使用量」,而非「許可量」,減少的基準應以「實際使用量」,環保局依空汙法開罰並無不當,因此訴願委員會「決議駁回」,台電若不服可再提行政訴訟,將由行政法院受理。
台中市訴願委員會今天共有10名委員出席,當中4/5是外聘委員、專家、學者、律師,針對台電訴願案歷經1個多小時「激辯」,最終在下午5點多做出結論。
下一步會怎麼發展呢???
台電:訴願結果影響供電 台灣將有限電隱憂
環保團體:駁回還不夠 中火應該直接關閉
環保署:譴責台中訴願會 中火燒煤沒超量
3Q:一上任就有成績 努力讓台電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