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撤銷對中火裁處並回歸展延審查;對此,台中市府表示,依法行政廢止中火兩部機組許可證,中央要撤銷市府對中火廢止2張許可證的處分,火力全開將再度威脅民眾健康,市府深表遺撼、失望與無奈,反擊環保署若欲依據《行政程序法》117條來徹銷處分案,應注意該條另有但書,「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不得撤銷」。
環團呢?裝睡?裝死?求官得官的順跪呢?台中人用肺來做環保淨空?
環保署表示,自108年7月起,台中市環保局裁處前共5次提醒相關法令規定,且今年2月15日亦函請台中市環保局更正,但中市環保局2月20日函復時僅說明相關處分案進入行政救濟程序,迄今仍未予更正處分;環保署不得不依法撤銷,以維護法規秩序,避免衍生後續國家賠償爭議。
原經台中市環保局廢止的2號機及3號機發電機組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將回到展延審查狀況,再做成准駁,環保署並未侵犯地方政府依法審查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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