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馬小姐聲援小明的藥沒了,要回台灣
可是她們一家不是中國籍嗎?
今天新聞看到陸委說
他們有台灣國籍
所以到底是中國籍還是台灣籍?
我已經搞不清楚了?
LIKE-SEIKO wrote:
不是這樣說的如果他有(恕刪)
這個問題已經回報應該移動去兩岸新聞。
爆料小明者已經出來道歉, 會利用網路發文, 因該也很會看新聞。
所以發文目的是?
如果要討論不同國籍健保, 可能一大堆不是中華民國國籍的都要討論。
甚至以後外籍同性愛滋伴侶也都該同樣基礎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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