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說,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夫人李佳芬在1999年時以擔任立委、議員權勢,讓國家機器動起來,將濁水溪河川地變浮覆地,占用國有地蓋砂石場,是典型的特權牟利。
2.黃國昌上午舉行「特權掠奪國家資源、韓李家族發大財」記者會時表示,兩星期前他接到從雲林來的檢舉,指李佳芬的父親李日貴在1994年時還是雲林縣議員,卻在濁水溪上以抽砂船抽取品質好的黑沙,利潤非常大;但因不斷抽砂,導致濁水溪很多大橋橋墩裸露,因此省政府禁止在河道上使用抽砂船,有了「聯管計畫」。
3.黃國昌指出,李日貴家族的抽砂船離開濁水溪後,要在附近找能蓋砂石場的地方,原本計劃在西螺安定里,但因那裡是農地,遭媒體報導後計畫失敗;後來想出非常聰明的辦法,蓋一道新的堤防,在新、舊堤防間圈出一塊地,這塊地就不再是河川地,而變成「浮覆地」。
4.黃國昌問,是誰決定要蓋堤防,這根本不在第四河川局年度整治計畫中,且堤防興建速度之神速,匪夷所思,1998年10月招標、1998年10月動工,1999年5月新堤防火速完工
5.半小時後,黃國昌二度在臉書出示一張民國87年1月8日台灣省政府的函文,行文單位是「韓立法委員國瑜等人員及單位」、受文者則是「經濟部水資源局」,主旨則是「研商濁水溪沿岸設置砂石洗選場用地取得困難問題」會議記錄;黃國昌直指「韓國瑜就是當事人!」先貼第一張,「讓你們想想: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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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新聞,大約整理了一下時間點,坦白說真的有點亂,而且有種張冠李戴的感覺,不過大概整理一下:
1.黃說韓李兩人在1999年利用立委的權勢讓國家機器動起來。可是出示的卻是1998年1月的公文。是黃把年份搞錯,還是故意張冠李戴?
2.黃所說李爸盜採砂石的事蹟在1994年,因此韓說不認識李,應該是指這個年份。(所以網友取笑1998年韓不認識李是切割,應該是沒能看出時間點。)
至於李爸是否真有盜採砂石,黃並沒有提出確切的證據。
3.黃所提供的經濟部函,是針對1997年12月份召開的「研商濁水溪沿岸設置砂石洗選場用地取得困難」的會議紀錄,跟其所說的「蓋堤防」這件事看起來是完全沒有關係,且跟他一開始所指的1999年利用權勢之說,日期上就顯有矛盾。
除非黃所指的是,有了砂石場之後,韓李利用立委的權勢標工程,施壓經濟部要來蓋堤防 ,但是事實上並沒有看到黃有提出相關「 蓋堤防的會議開紀錄」及說明,所以看起來並不是這麼回事。
基於以上三點,這個爆料給我的認知是,黃想用李爸「可能的」盜採砂石行為,先影射李家人行為不乾淨,然後因為韓跟李有夫妻關係,所以韓一定也不乾淨的「關聯權力」連想法。
結論:影射真的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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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黃記者會,沒有再多的事證來證明1998砂石場跟1999河堤有關,更多的是「情感訴求」與「影射」。
這樣的記者會其實有點弱。
我開始為黃擔心了,如果沒有再多可供證明的事證,有可能會被韓營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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