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已經講了壹週刊才是違法取得個人資料公務人員資料申報只能保存五年期滿就要銷毀不能提供查詢壹週刊記者卻講能查詢的到人家給後台給壹週刊記者偷查卻大辣辣的自爆違法所以韓總和韓辦說要查自己的資料都查不到壹週刊卻能查到已經要銷毀的資料當初那場若有很懂得法律在場肯定馬上糾出那為壹週刊的情報來源很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