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是一條就香港境內有關國家安全,即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顛覆國家罪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條文作出立法指引的憲法條文。
2002年至2003年期間,這項條文的立法過程在香港引起巨大爭議,甚至引發50萬人參與七一大遊行反對立法。法案表決前夕,代表工商界及自由黨的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辭職,之後不少工商界功能組別議員跟隨自由黨改變立場,特區政府無望在立法會取得足夠票數支持,最終終止立法程序。
《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或稱「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中共代理人法案」,是中華民國研議中的一項法律草案。《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旨在針對與外國政治勢力有關的個人或團體[10],若有意圖影響選舉、公投、政策行政與廢止、政黨運作、通訊傳播等活動[6], 將要求登記為「境外勢力代理人」,並披露其活動之資金、人員和事務關係往來等資訊,以達至信息公開透明。

偶然看到這兩個法案
驚覺.....有種即視感、似曾相似
原來
真正讓台灣民主走向滅亡的
一直是民進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