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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招!陸委會發函港府要求同意我派檢警赴港押解嫌犯

投案不可以

但是我們出差去恭迎香港殺人犯

可以喔

你不要來啦 我去接你

台灣人就是客氣有禮貌

不讓客人自己辛苦來台灣

還要派出接機團

一路護送回台灣


https://tw.appledaily.com/recommend/realtime/20191022/1652226

政府出招!陸委會發函港府 要求同意我派檢警赴港押解嫌犯

反送中事件的「導火線」、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要到台灣自首,遭蔡政府拒絕,但日前法務部說,此案沒有拒收問題,只要陳同佳在中華民國境內出現,會立即被逮捕。據了解,陸委會今天(22日)下午已透過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發函給港府,內容強調,鑑於港府因為各種政治理由,無意為受害的香港市民伸張正義,我方選擇在執行期滿之前,要求港府同意台灣明天派檢警到香港押解嫌犯。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上午受訪表示,這個案子兩邊都有管轄權,但殺人的人在香港,被害人的家屬在香港,香港應該立即進行審判,不該讓司法有空窗期。蘇貞昌強調,過去要求香港司法互助,港府完全「不理不睬」,現在態度丕變,台灣絕對不會陷入中國的圈套。陸委會今天下午5點,也將再度開記者會,說明我方立場。

不過前總統馬英九痛批蔡政府軟弱,他說,通緝的殺人犯要投案,不管在哪裡都應該要接受,不然幹嘛通緝?香港法律對境外發生的刑案沒有管轄權,如果要指稱嫌犯「在香港就起心動念想要殺女友」,那應該拿出證據,否則犯罪地幾乎都在台灣,主要偵辦的應該是中華民國。

前副總統呂秀蓮也批,呂秀蓮說,台灣要彰顯國家主權,好不容易有機會,怎麼就退縮了呢?台灣應該把球接下來;不幸的事情在台灣發生,外國人在台灣犯罪,政府卻要逃避司法責任,因為沒有互助條約就不彰顯主權。如今香港願意不堅持,接受台灣的管轄權,那當然要好好處理啊。她強調,接下這個案子,用台灣的司法程序審給香港看、審給全世界看,彰顯台灣的司法正義,不是很好嗎?怎麼心虛呢?

香港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今早批評台灣拒絕接收陳同佳「匪夷所思」,呼籲不要讓政治凌駕法治。(吳紹瑜/台北報導)
2019-10-22 17:30 發佈
IKOO wrote:
投案不可以但是我們出...(恕刪)

再讓子彈飛一會.
等大逆風的時候,咱們執政黨就會很沒原則的轉彎了,反正打自己臉已經打到熟生巧.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韓非子。亡征第十五》
終於不堅持一港一台框架的引渡條約了,風向變了
IKOO wrote:
投案不可以但是我們出...(恕刪)


這招很厲害

自己去押回來,而不是由香港送來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mindcry wrote:
終於不堅持一港一台框...(恕刪)


如果民調沒有影響,這個厚臉皮的黨會改風向嗎?!

只顧自己不顧百姓的政黨
故意的
刑期還沒結束,沒有送中送台條例,港府無法源可同意讓我方逮人
即使我方刑警堵在人家監獄大門,也不能在別人地盤執法
難道人家刑滿出獄後自己買機票來台,我們陸委會就要禁止他入境嗎?
光這話題烏賊戰又可以吵很久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厚臉皮黨沒原則的又轉彎了你叫什麼叫
chisel wrote:
如果民調沒有影響,這...(恕刪)

1450在幫政府說話,結果政府突然轉風向,是想害1450精神分裂嗎...
andy0617 wrote:

再讓子彈飛一會.
...(恕刪)

二個姑婆勇的戰爭
IKOO wrote:
投案不可以但是我們出...(恕刪)


押回來而不是投案,判刑結果可能大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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