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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做法是正確。管制【港女命案兇嫌入境台灣,不可能讓港府為所欲為】

===人來了不給證據要怎麼法辦?港府陰險啊====
根本不可能讓他入境,而且證據不完整
到時候判無罪再叫台灣背鍋

司法互助協議先簽啦

香港司法墮落到此..完全替政治服務
香港有種自己辦,還勸說自首,笑死
港府想要透過操作來影響輿論

頂多算投案,絕不是自首
========中共又想玩花樣===========
這議題已成國際事件不可草率處理

【港女命案兇嫌管制入境台灣】【不可能讓港府為所欲為】

2019-10-19 23:32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51597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在台殺害同行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23日出獄,將來台投案,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19日說,港府會安排陳同佳前往台灣。據透露,移民署已把陳同佳及勸
說其來台投案、身兼北京巿政協委員的牧師管浩鳴註記管制,他們並無法順利入境。我方
堅持要求港府在願與我方司法合作、彰顯司法正義的基礎下,把完整罪證交給我方,才會
讓陳同佳等人入境,「不可能讓港府為所欲為」。


台灣智庫諮詢委員董立文認為,政府做法是正確的。他解釋,預謀或是意外殺人差別很大
,陳同佳出發前是否準備相關殺人的物品,台灣司法機關完全無法掌握。在港方沒有提供
相關罪證、沒有司法合作下,即使陳同佳來台投案,我方也無法辦下去,等於放一個殺人
犯進來,增添台灣治安風險。


董立文說,港府協助陳同佳來台投案是「莫名其妙、匪夷所思」,加害者與受害者都是香
港人,且嫌犯人還在香港的監獄裡,港府本來就有管轄權,現在卻想推卸責任。香港6月
爆發「反送中」運動後,就傳出北京指責林鄭月娥,本來一艘「小船」就可以解決,卻被
林鄭搞成「鐵達尼號」,林鄭現在卻想靠「小船」送人到台灣。


陸委會表示,本案嫌犯與被害人皆為香港居民,惟港方對我方之前多次的司法互助請求已
讀不回,現陳嫌出獄在即,竟意圖規避其應有的司法管轄權,急於將嫌犯脫手,顯然其並
非以法治、彰顯公義為主要考量。我們更注意到,已有輿論認為,陳嫌係「被投案」、質
疑香港方面有人藉本案政治操作。


陸委會:港府應以負責任態度解釋說明


陸委會指出,我政府已多次表明,願意與港方就本案進行司法互助。若港府有相關意見,
大可透過台港官方對官方的既有管道正式溝通,而不是在不承諾司法互助的態度下踢皮球
。針對相關疑慮,呼籲港方應以負責任態度解釋說明,不要讓各界質疑港府另有政治盤算
,更莫再讓實踐公義的初衷變調,致辜負受害家屬的殷切期盼。
2019-10-20 19:59 發佈
ebola01 wrote:
===人來了不給證據...(恕刪)


方法是自殘?
港府完全丟臉,自己的公民殺了自己的公民
jeel54321 wrote:
方法是自殘?...(恕刪)
陳同佳被士林地檢署發布通緝,蔡政府卻不准他前來投案,這可能犯了什麼罪呢?
ebola01 wrote:===人來了不給證據...(恕刪)

民進黨執政不只死刑犯不用槍斃
在台灣殺人要自首都可以不受理逍遙法外
賴向蔡喊話請網軍停止攻擊我 ptt網友抓包784英網軍
新境界 wrote:
民進黨執政不只死刑犯...(恕刪)
人是在台灣殺的,

所有關鍵證據都在台灣,

香港要提供什麼證據?



ebola01 wrote:
===人來了不給證據...(恕刪)
無所用心 wrote:
陳同佳被士林地檢署發布通緝,蔡政府卻不准他前來投案,這可能犯了什麼罪呢?..(恕刪)


去年就通緝了
港府說要修法所以那時不給
現在法還沒通過卻說可以給了
當台灣是垃圾桶?
想丟我們就要收?
都拖那麼久了, 再拖幾個月也沒差
等大選後給新政府處理再說吧
說不定韓皇會選上呢~~


說白的
今日要是是國民黨執政
國民黨也不敢現在收

【陳同佳來台投案】士林地檢署:一入關就抓 法務部不認「卸責說」


針對質疑法務部希望港籍殺人犯陳同佳續押港府,有卸責之嫌,法務部澄清,我國過去2度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但港府卻一再漠視,「辦案態度消極的明顯是港府,」並強調我國司法單位從未閃避,士林地檢署亦表示,只要陳一入關就抓人。

對於陳同佳即將來台,士林地檢署表示,陳同佳在台灣犯下殺人,目前是通緝身分,他一入境,司法警察機關就會逮捕,而目前並沒有接獲陳同佳及他委任律師聯繫。不過我刑事局於18日晚上8點多有收到港方來函,指陳同佳要到台灣投案一事。

而對於陳同佳有意來台,但不希望被判死刑,士林地檢署表示,一切依法處理。

在台犯下殺人棄屍的港籍嫌犯陳同佳,在香港的刑期23日便會結束,港府指出,陳同佳有意來台接受審判,而法務部卻希望港府能繼續關押陳同佳,因而遭來國內外媒體撻伐,認為法務部不願接下燙手山芋。

對此法務部澄清,過去法務部積極向港府提供司法互助,但卻2度遭到漠視,追訴態度消極的明顯是港府對於卸責一說,法務部嚴正譴責。同時也強調,相關案件士林地檢署仍在積極偵辦中。

法務部指出,陳嫌近期即將出監,由於港方過去2度無視我國偵辦該案的司法互助,為確保事實真相不被掩蓋,並正視重大刑案證據之完整性,才會呼籲港府續押陳嫌,以訴追屬於殺人之萬國公罪。

法務部也重申,我方亦願在對等、尊嚴及互惠之基礎上,協助提供在台相關證據。如果港方再次漠視,「顯見放棄司法主權是香港政府,絕非我國。」

「本案我方自始至終未曾推卸責任,相關案件仍由士林地檢署積極偵辦中,」法務部表示,我國在追求司法正義之實現,積極尋求如何儘速將該犯嫌繩之於法時,卻未能獲得港方提供本案任何在港證據,且港方一再消極面對的態度及漠視其應有的追訴殺人犯罪之執法立場,「除將造成被害人家屬之二度傷害外,恐將使得司法正義難以伸張。」



不是說好了地檢署積極偵辦

怎這積極偵辦只是隔海嘴炮

自己不敢辦還干涉他國內政

這個正腐根本就是無恥無能


聖堂教徒 wrote:
不是說好地檢署積極偵辦中

還是積極偵辦是隔空抓藥嗎

自己不敢辦還干涉他國內政

這個正腐根本就是無恥無能..(恕刪)


香港不給證據,如何辦案?

這樣也要扯到台灣政府~

你還真是很會扯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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