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怎樣,民眾舉發也太誇張了吧。停車周圍50M.沒有任何的黃線或白線。上人行道也被拍,並排機車也被拍。以後騎腳踏車好了。法規歸法規,也太不近人情義理了。法也是由情理所訂,怎麼會變成這樣不通人情。台灣獨有的人情味沒了,哀。以後走路好了,最安全........奇怪,現在道路幾乎都是紅線,叫人停那?簡直不合情理,如果要這樣做,請問一下政府,是否要有配套,劃臨時停車區呢,不然叫人民如何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