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當時的民進黨,曾展開示威訴求「只要解嚴,不要國安法」,並指出「國安法」是「戒嚴的再合理化」。
在各方的反對下,後來「國安法」雖然仍然制定了,也保留了單是思想就構成犯罪的「不得主張分裂國土及共產主義」的條文,但整部國安法基本上並沒有罰則(只有違反有關出入境規定的才有罰則),只剩一堆死的條文。後來又過了多少年後,上述思想犯罪的條文也廢除了。
於是,這三十多年來,國安法就像一條棉花作成的棒子一樣,事實上不再用於對付人民。
戒嚴時代手持棒棍打壓人民的國民黨,解嚴後,「不習慣」手裡沒棒子,於是就製了一條棉花棒子,拿在手裡,多少年來也沒有人再在意那條棒子了。
但如今,蔡政府竟然把這條棉花棒子,在裡面塞進了鐵條,再度來拿對付人民!蔡政府不但增加國安法的內容以及重刑罰則,還把「國安」相關惡法條,塞進了「刑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五法內,合稱「國安五法」,不久後預定還會追加一個「中共代理人」法。
你不再需要企圖暴力顛覆政府,並著手實施,才會有罪!你只要發表一些蔡政府「不愛聽」的言論、聲明,就有機會成為罪犯–政治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