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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芷嫣 - 長榮航空免職長榮航空

看看孫安佐 - 言論自由 其實是必須要負起責任

郭芷嫣 - 長榮航空免職長榮航空
2019-07-11 14:04 發佈
我只能說,這是自找的

看起來她之前在公司就是有爭議性的人物了,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的

尤其是遇到飛安的問題上,不管是不是開玩笑,被長榮開除真是合情合理

只能希望這次的教訓能給她一些警惕,在下一個公司千萬不要再這樣搞了
這情況不同吧?

孫安佐是當著同學的面前揚言開槍,

開槍這是很明確的危險行為.

郭芷嫣是在LINE群組用文字聊天,

說要加料,

問題是加什麼料?
加鹽加糖?
加瀉藥?
加安眠藥?

說要電爆是真的要用電擊棒電嗎?

這最多言論不當記過處分,

直接撤職,

感覺長榮是趁機除掉眼中釘吧!




tgdlyg wrote:
這情況不同吧?

孫安佐是當著同學的面前揚言開槍,

開槍這是很明確的危險行為.

郭芷嫣是在LINE群組用文字聊天,

說要加料,

問題是加什麼料?
加鹽加糖?
加瀉藥?
加安眠藥?

說要電爆是真的要用電擊棒電嗎?

這最多言論不當記過處分,

直接撤職,

感覺長榮是趁機除掉眼中釘吧!



孫安佐是跟同學私下說,要來學校濫射

用甚麼射?子彈?水?還是精蟲?這不是跟你幫她辯解的一樣?

我只能告訴你,恐怖威脅跟空安都是不容許開玩笑的

你可以試看看,在機場說你有帶炸彈,就是你說你是開玩笑,你是帶炸彈蔥油餅,你看看會不會有事

另外,郭是說要給機師加料,影響空安,被開除這是剛剛好

就算是長榮趁機拔掉眼中釘,這也是合情合理自找的
tgdlyg wrote:
這情況不同吧?孫安佐...(恕刪)


開玩笑 / 不小心失言 / 不論那一種
如果孫安佐在台灣發生 法律會如何?

網路上 並非完全言論自由
謾罵也必須要負責任

god52101314 wrote:
看看孫安佐 - 言...(恕刪)


我是覺得這個言論的確不妥
但是這是私下的賴群組
我不相信大家私下不會抱怨東抱怨西
但都是垃圾話 說完就算 沒有人當真

如果在私人群組 抱怨的話
這樣也要被開除
這樣以後乾脆立法禁止抱怨好了
公開社群軟體當然不行 但是私人
政府公司也管太多

就事論事不對人
當這些玩笑話蔓延開,同樣的條件下,兩航空公司讓我選,肯定是把長榮排除,就事論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偉柏 wrote:
孫安佐是跟同學私下說,要來學校濫射
用甚麼射?子彈?水?還是精蟲?這不是跟你幫她辯解的一樣?
我只能告訴你,恐怖威脅跟空安都是不容許開玩笑的



2018年3月,他向同學表示「5月1日不要來學校,因為我要用槍攻擊學校」,意圖在校內進行恐怖攻擊,隨後同學告知老師,校方報警。孫安佐遂因涉犯恐怖威脅而為美國警方逮捕[6]。警方在3月至孫安佐寄宿家庭搜出彈藥及槍枝,孫安佐被捕後,他持有的1607發子彈及1把組裝手槍和槍枝配件被全數沒收[5]。孫安佐本人承認其罪行,地方法庭輕判拘禁4個月,而聯邦方面則再以非美國人民持有槍械罪起訴[7]。美國網友十分不滿其行為,在網路留言希望他離開美國[8]。


「5月1日不要來學校,因為我要用槍攻擊學校」
這是很明確的警告,
而且孫安佐有在玩槍,
平常也一定會聊到玩槍,
同學會認為用槍是來學校打手槍用精蟲濫射?

而且孫安佐家中被搜出槍枝與子彈,

郭芷嫣有被搜到瀉藥安眠藥與電擊棒或電擊槍嗎?
當事人若是不服會告到勞工局,
到時看勞工局怎麼說,
法律是講求證據的,
不是憑感覺,
而且還要看群組對話整個完整內容,
才能判定是否為開玩笑的話.
螢光鴿 wrote:
我是覺得這個言論的確...(恕刪)


私人群組 也要負責任 !
開玩笑話與職場罷凌 都是需要自己負責任
且工會第一時間反應是“遭人盜用帳號“
是否發現確實為本人所為

螢光鴿 wrote:
我是覺得這個言論的確不妥
但是這是私下的賴群組
我不相信大家私下不會抱怨東抱怨西
但都是垃圾話 說完就算 沒有人當真
如果在私人群組 抱怨的話
這樣也要被開除
這樣以後乾脆立法禁止抱怨好了
公開社群軟體當然不行 但是私人
政府公司也管太多
就事論事不對人


這在公司員工私下聊天聚會時,
有時也會說真的想打死老闆,
想打死老闆一般是指對老闆很不爽而已,
如果有人錄音,
難道要以預謀殺人罪抓起來嗎?

有時發生很糗的事,
會說好想去死,
這只是形容真的很糗,
如果有人錄音,
如果是機長,
不就要停飛,
因為有自殺傾向,

到底郭芷嫣是真有意圖加料與拿電擊棒攻擊,
還是是生氣講的氣話,
這應該要調查的,
而不是憑個非公開的群組對話截圖就辦人,
就事論事的話,
這勞工局應該介入調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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