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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早就有了...賴傳來的關於送中,覺得講的很對

部分香港人在【反對】的「送中條例」是甚麼?

講白了就是:
現在香港人,在中國大陸、台灣、澳門犯罪,只要逃回香港,不但不必遣送陸、台、澳 受審,連在香港都不能審判(因為在當地沒犯罪)

有趣的是:
香港人在馬來西亞、新加坡等英國前殖民地區或英國本土犯罪,卻要遣送去當地受審。

這本來就是很詭異的司法狀態,香港有回歸嗎?還是香港人喜歡當【英屬】殖民地?

蘇貞昌和一群人,也跟著香港人「反送中」...還講了一堆:「台灣不能成為【明日】香港」

韓國瑜只講了,「不瞭解香港反送中」的問題。就被綠色律師,罵得狗血噴頭!

蘇貞昌和這些綠人,在睜眼說瞎話。

台灣早就有「送中條例」,全名叫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2009年簽訂至今已十年,綠營的立委,有本事就把這條法律作廢。


PS:
去年,一位香港男士到台灣島殺人了,逃回香港,所以無罪,台灣司法只能呼口號。港府為補救這個漏洞,才增訂可以共同打擊犯罪的地區。

台灣島的送報生被喝醉酒的英國人撞死,英國人判刑四年,他跑回英國,台灣司法也莫可奈何,這叫做 台灣有【尊嚴】?

2019-06-12 17:07 發佈
Monica陳 wrote:部分香港人在【反對...(恕刪)




新境界 wrote:
...(恕刪)


樓上貼的也極有道理

試想夢碗粥沒事都能被加拿大抓住
要引渡到美國
覺青怎不出來抗議美國爸爸?

在台灣或大陸犯罪的人逃到香港
有法條能夠引渡到台灣或大陸
是件好事
怎麼會不對?

Monica陳 wrote:
樓上貼的也極有道理...(恕刪)


其實就是逢中必反罷了


Monica陳 wrote:
部分香港人在【反對...(恕刪)
台灣的媒體,政客,一遍支持街頭聲.

愚民搞的很透徹.

我只想說:香港人,把殺人犯交出來!!
台灣就是有一些腦殘的人跟著瞎起鬨
還危言聳聽地說法案過了
台灣人在過境香港時可能會被逮捕送去對岸
真是愚蠢腦殘的言論
////////////////////////////////////////////////


安的貼個 wrote:
台灣就是有一些腦殘...(恕刪)


剛在電視上看到
林飛帆說法案過了 他去香港就會被送去中國

XD...台灣乾淨點...這樣不好嗎?



見過無恥的,但無恥至極還真少見

他去香港就會被送到大陸,

他以為他是誰啊

只不過是人家養的一條狗

Monica陳 wrote:
林飛帆說法案過了 他去香港就會被送去中國...(恕刪)


肥佬黎聘他去技術指導如何把事情鬧大, 這個被送去中國會判幾年呢?
逢中必反 而已

只要是反中 不管什麼 具體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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