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妹的父親現在在加護病房情況不佳,
想說問一下後續問題先預備好……
我爸爸沒有財產,有卡債、有罰單、有欠政府銀行錢等等,所以勢必是要辦理拋棄繼承的。
我有查資料,資料顯示直系血親卑親屬(第一順序,包含兒女、內外(曾)孫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第三順序)與祖父母(第四順序)都是法定繼承人。
我是女兒算是第一順位,上面還有兩個哥哥跟媽媽。
我是不是應該先拿死亡證明去國稅局詢問,看看我爸爸到底名下有多少負債呢?
請問爸爸過世後,我就可以去辦理拋棄繼承,還是要等我的上一順位(二哥)辦理後,才換我呢?同理,第一位是不是我媽媽要去辦理呢?
如果是,我媽媽辦理好後換我大哥,但我大哥目前正在監獄服刑,該怎麼處理呢?
另外想請教,我爸爸是肺結核MDR專案,有什麼可以申請的補助之類的嗎?
先在這謝謝各位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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