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同婚不適用通姦罪?引用新聞部分內容:司法實務見解認為通姦成罪要件是「一男一女的性器接合」,引發同婚外遇異性應受罰、偷吃同性卻無法可罰的爭議...衍生問題:1. 為何通過同婚條例,不將此同性通姦罪一併加入2. 若要生小孩同婚前,就要先借種(人工需多花費用)同婚後,還想懷孕,會有通姦罪之疑慮?(多了操作空間)最近類似新聞炒的很熱,但對其內容好像不是很明白純議題討論...
MChotdot wrote:目前同婚不適用通姦...(恕刪) 不是說別人結婚管那麼多幹嘛,所以他們要的只是結婚呀!但怎麼現在又是領養,又是財產繼承?哦,所以他們就是想跟正常男女結婚要的一樣,全部都要。那麼那句「別人結婚管那麼多幹嘛」是在喊心酸的嗎? 根本不只只是要結婚證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