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哀.全民公投就已經表示主流民意,不同意同婚列入民法.這些同意的立委, 要列出名單, 後代子孫要好好 "感謝他們"哀, 選錯總統卻不能罷免, 這種叫民主主義?唉~ 悲哀~我不是反同志在一起, 明明現在就很好,你愛幹嘛幹嘛去, 但把同婚正大光明列入民法?
yuyi168 wrote:現在行政院提出的版...(恕刪) 人民是 反對 同性戀 的任何法律! 你是不明白 公投在投什麼 嗎?想要 違反自然、破壞是非 就給他們去 自生自滅 , 還要搞爛 整個社會 !反正就是我想要死,但是我要大家和我一起去死那一種概念啦!可憐好好一個地方,要被民進黨搞成 同志島 , 這兒人就要 世世代代 受到汙滅了!
禮誠工作室 wrote:人民是 反對 同性戀 的任何法律! 你是不明白 公投在投什麼 嗎?想要 違反自然、破壞是非 就給他們去 自生自滅 , 還要搞爛 整個社會 !反正就是我想要死,但是我要大家和我一起去死那一種概念啦!可憐好好一個地方,要被民進黨搞成 同志島 , 這兒人就要 世世代代 受到汙滅了! .(恕刪) 問題是有些知名藝人是公開支持的...她們的發言,比起一般民眾要有力的多而且現在周邊年輕未婚女性幾乎都支持..
禮誠工作室 wrote:人民是 反對 同性戀 的任何法律! 你是不明白 公投在投什麼 嗎? ...(恕刪) 你是不看新聞,還是不住在台灣?公投結果是反對入民法, 但多數同意設專法.哪有反對同性戀的所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