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2月16日《紐約時報》報導,貪腐第二名的世界領袖是陳水扁,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在2008年卸任後被起訴,他用贓款買下曼哈頓的高級公寓和在維吉尼亞州葡萄酒產區的豪宅。陳氏夫婦把受賄的錢透過空殼公司送到英屬維京群島和尼維斯,再透過瑞士銀行帳戶洗錢,進入由陳氏夫婦兒子控制、用來掩蓋家庭在美國購買的物業。在名單上,第一位是烏茲別克總統的女兒古納拉.卡麗莫瓦(Gulnara Karimova),這一位曾經是社交名媛,服裝設計師的名女人,美國司法部試圖將她高達3億美元的賄款沒收。貪腐名單第三名是烏克蘭前總理拉札連科(Pavlov Lazarenko),拉札連科在20世紀90年代任職總理時,勒索了數以百萬計的回扣。奈及利亞獨裁者阿巴查(Sani Abacha)被列為第四名,雖然阿巴查已經在1998年死亡,美國政府仍然努力的想查扣阿巴查的6億3000萬美元的遺產。
美國司法部罪犯處助理部長卡德威爾(Leslie Caldwell)說,「高層腐敗倡議(The Kleptocracy Initiative)是用來避免貪腐領導人,把美國當做他們不法所得的避風港。」美國司法部2016年7月宣布,將把前總統陳水扁家族用賄款在美國紐約和維吉尼亞州的房產拍賣後的150萬美元,歸還台灣。美國司法部還產台灣的舉動,和卡德威爾說出的這段話,讓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成為美國司法部認證的貪汙犯。
除了美國司法部,隸屬聯合國的世界銀行「遭竊資產追回倡議」(STAR)中,也詳細敘述扁家當年如何透過公司和銀行帳戶將貪腐所得用來購置維吉尼亞州的房產。
卡德威爾和移民海關執法局(ICE)國土安全調查部門(HSI)執行助理局長艾吉(Peter Edge)共同宣布這項還產台灣的消息。對台灣而言,儘管司法正義得到某種程度的伸張,代價卻是台灣前總統的貪腐行徑再度遺臭國際,更賠上台灣的聲譽。
美國司法院在新聞稿清楚交代為何沒收、拍賣扁家在美國資產。新聞稿指出,2004年陳水扁政府任內,元大證券交付2億元(約600萬美元)給第一夫人吳淑珍,據傳用來確保陳水扁用其權力讓台灣當局不反對元大併購一間金控公司。
新聞稿說,台灣前第一家庭使用香港與瑞士的銀行帳戶、空殼公司及一間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的信託,將賄賂所得轉買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以及紐約房產,這些房產由台灣前第一家庭透過兩家有限公司擁有。
2012年10月,維吉尼亞州地方法院及紐約地方法院在房產登記所有人未反對情況下,裁定沒收這兩處房產,美國將拍賣房產獲得約150萬美元收益交還台灣。
扁家人仍否認貪汙行徑,國內也有人認為扁遭政治迫害。但艾吉在新聞稿說,「經過多年來的共同努力,很高興能把這些錢交還正當的擁有者,經由HSI的持續努力,確認扣押貪腐的外國領導人在美國的非法資產,這些資產都是貪腐的外國領導人,濫用我們的金融體系,以隱藏的非法犯罪所得。」
艾吉的說法將扁家的貪腐行徑攤在陽光下,也用扁家的例子,告訴其他有意如法炮製的國家貪腐領導人,美國執法部門不會讓這樣的犯罪手法得逞。
美國執法部門以行動不讓貪腐領導人把美國當成洗錢天堂,蔡政府在高喊司法改革、轉型正義的同時,有無意願和能力在扁案做出符合司法正義的決定,不只是選擇性的推動轉型正義,全民將會睜大眼睛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