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已經三讀通過了道路安全交通條例針對酒駕的相關罰則已經加重包括酒精鎖、沒入車輛但!嚴懲酒駕絕對不能只修條例!!!!難道不應該連刑法一起修一修嗎?所以我在這裡號招新聞版的版友們不要再吵韓國瑜柯文哲太陽花了啊!先關注酒駕撞死人應該加重判決才對看新聞都沒什麼立委在關注這件事情
teca4424 wrote:感覺重刑外應該要更加強防範措施應該才可以真的治根!..(恕刪) 建議台灣地區販售的酒品,一律添加軟腳藥,喝到醉就會軟腳無法站起來,無法犯行酒駕。喝到醉男根也無法站起來,無法犯行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