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台灣交通部草擬的「新Uber條款修法」規範代僱駕駛服務,引發Uber駕駛抗議,指新法規恐讓其面臨失業,Uber也對此表示,台灣是Uber最成功的亞洲市場,但新法規可能迫使公司退出,也可能危及Uber和科技部的交流計劃。
《日經新聞》今(27)報導,對於台灣交通部草擬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一○三之一修正案」(新Uber條款修法),Uber北亞政策負責人Emilie Potvin於本週1受訪表示,該公司「看到政府正在改變規則,但不確定原因...這讓我們的業務很難正常運轉」。
而Uber的營運爭議,也可能危急到該公司與台灣科技部的交流計劃,該計劃擬派台灣工程師到Uber的矽谷總部,研究Uber的人工智慧技術,且Uber與台灣地方政府共同推動智慧城市的計劃,也可能被擱置。Potvin認為,目前「一切都是問號」,如果新規定生效,上述計劃將「不得不重新考慮」。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則稱,歡迎Uber在台灣運營,新規則也絕對不是針對Uber,並稱Uber可以自由與當地租車公司,或傳統計程車公司合作,但每個選項有不同的規則,政府希望Uber遵守,否則對計程車業者而言並不公平,因為計程車業在車輛總數和收費上,受政府的嚴格監管,但Uber不是。
台灣計程車司機認為,Uber的業務可能威脅其生計,並認為Uber應遵守與計程車業相同的法規。台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鄭力嘉也表示,Uber自稱是技術服務供應商,但實際所做的與台灣計程車業一樣,只是沒有受到相同的監管。
對於台灣計程車業者的抗議,Uber北亞政策負責人Potvin回應,相信Uber可以與台灣計程車業者合作,與其分享技術,而非設下「Uber和計程車」的對抗。
據交通部2月公佈的新草案,Uber租賃業者應以日租或時租費率計費,且起租時間至少1小時,而非目前以距離計價,Uber司機也不得巡迴載客、排班待客租賃。該草案的公眾意見徵詢期至4月26日結束。
Uber已經從台灣退出1次,並於去年4月回歸台灣。而在回歸市場以來,Uber已與約200家台灣汽車租賃公司合作,而非直接與個別司機合作。另外,台灣是Uber最成功的亞洲市場,該公司去年將其東南亞業務出售給新加坡的Grab,也在2016年將中國市場轉讓給滴滴出行。Uber在日本、南韓和香港的業務也不多。目前Uber已在日本5個城市開展業務,據去年開始和日本計程車業者的營運協議,Uber必須與日本當地計程車公司合作。
原址:https://ec.ltn.com.tw/m/article/breakingnews/2740524
這次的Uber 、計程車與租賃車之爭越演越烈,雖然Uber掛著創新之名進入台灣市場,但為何一直無法適應台灣的法規呢? 又如TaxiGo 、呼叫小黃也是新創平台,為什麼就沒有相對問題呢?
單純討論...大家都用習慣用什麼平台叫車呢? 以及對這件事有何看法?
計程車正當行業算什麼既得利益
有既得利益的話你不去開計程車你是傻子嗎
計程車司機社會地位那麼低
到處都被人瞧不起
在網路上還要因為uber被人唾棄
要不是社會競爭力低誰會去開計程車維生
但社會地位低不代表可以任人侮辱
計程車司機不偷不搶比你們這些網軍昧著良心造謠生事高尚多了
我話先放在這邊
uber的網軍若不幸中年失業去開計程車就是豬生狗養
king_james_13 wrote:
對對對uber司機強...(恕刪)
講的計程車不會強姦殺人一樣?
當然,好的計程車還是有的。但人數多而缺乏機制,自然落差也大。
Uber有互相過濾機制存在,乘客及駕駛有負評都會成為拒絕往來戶。時間久了,老鼠屎逐漸被淘汰,自然乘客駕駛都是素質較高的。
但,計程車有什麼過濾的機制在嗎?
有什麼方式可以在搭車前知道司機的評價?
為什麼要搭乘優質的計程車好像賭博一樣,萬中選一的感覺?
現在連殺人前科的都可以開計程車了,對想保障自己及家人的乘客選擇權在哪裡?
位階低不是問題,而是尊不尊重自己職業,有沒有要提升自己的問題。Uber有實質的機制提升,而計程車...算了吧。除了待在政府的保護傘下繼續擺爛外,是有什麼不被淘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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