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總是早到 甚至超時加班也不在意
而且那個年代 不少勞工常常超時工作
即使現在 例如超商7點上班 3點下班
實際上 員工可能6:45提前交接 3:15盤點後離開(不算加班)
又例如醫生 非門診時段 排滿手術台行程
又或是貨運 必須將今日的包裹 全數送出
如果每個行業 時間都要這麼精準
那麼老師下班後 應該有權利拒絕家長電話?
小型診所時間到 就要請病人轉大醫院急診?
領隊帶團 5點下班 便請客人全數回到飯店 ?
god52101314 wrote:
小時候 不少勞工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