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於LINE新聞下方留言版中無緣無故被個瘋狗噴了狗血淋頭,恐嚇殺人放火樣樣來,
一忿之下遂而提告,經過月餘,警方寄來一函平信表示「境外公司無權調閱」兩行字打發,
LINE官方則回信表示「由於LINE通訊記錄受到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的法律保障規範,我們無法提供任何資料,
如使用者本身以及與他人之間的聊天記錄或是於LINE進行的各種操作紀錄,敬請見諒。」
想來YOUTUBE留言功能應也會得到相同待遇囉?不知道有沒有人有成功被告/提告經驗?
Ptt跟台灣論壇、遊戲公司等當然是秒送個資不手軟,也即是說境外公司旗下產品大家就能肆無忌憚、暢所欲言,
把生活中的不滿通通發洩到陌生人身上這樣?
另請教如「將影片收進播放清單遭片方提告」,為何就找的到人了?著作權法這種「小事」就能調通聯記錄查IP了?
https://www.techbang.com/posts/23836-videos-into-youtube-playlist-is-not-illegal-dont-be-scared-by-the-film-story
以及這位大德,最後不知怎麼地找到一個人,但檢察官表示IP不等於那個人,所以人人都能嘴砲無雙火力全開了?
http://blog.udn.com/mobile/actomorrow/9357134
bad2bad wrote:
日前於LINE新聞...(恕刪)
LINE的話IP很好弄,假裝是韓國警方打電話就馬上給了
YouTube的話可以申請刪除https://support.google.com/youtube/answer/6154230?hl=zh-Hant
或是請美國律師提告,只要拿到法院命令就會給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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