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德洛 wrote:他媽的死人渣,還有那些經常縱放裝清高不食人間煙火的司法人員也是人渣共犯一族 其實有時候想想蠻無奈的,女童出生之後,承受一年多的痛苦就化身為天使,對出生在問題家庭的她來說可能是一件好事,如果她繼續長大到8-9歲,這中間豈不是要承受更多年的痛苦?虐童發生的當下,我們無從得知,也沒辦法幫助小妹妹,對小小年紀的她來說,這或許也是個解脫,在不知名的角落裡,現在或許有更多的虐童在發生,大家不妨多注意周遭類似這種未婚生子的年輕媽媽們,或是周遭常發出小孩哭喊聲的左鄰右舍吧,多一點關心,雞婆一點,有時或許能夠阻止憾事發生。
這應該不算是司法爛的問題.這是教育爛的問題.這四個人毫無道德教育可言.就算司法爛到只會關他們一年, 他們也不會因為司法處罰太輕就去虐待兒童.而是他們從心裡就出問題了, 才會虐待兒童.如果這四人心太過惡劣, 才會毫無顧忌地虐待兒童.
球德洛 wrote:你沒看新聞嗎?過去...(恕刪) 息怒交保不代表不判刑啊!這種應該都判滿重的吧基本都十年起跳我還沒看過能易科罰金的不過虐待致死可能比直接致人於死還可怕十年可能還是太輕起碼得二十五年以上阿
球德洛 wrote:你沒看新聞嗎?過去幾個凌虐兒童致死的,法官甚至只判易科罰金或交保後傳 法盲批評司法,真好笑不知到哪一份判決書是「交保候傳」定讞的?又哪一個虐童致死判易科罰金的?找個案例來給大家笑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