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民主国家常用的把侵占领土合法化的手段到底有多正当?
美国把大量白人迁到夏威夷和阿拉斯加,再搞加入美国的公投,新住民淹没原住民的声音后,就通过公投把吞并合法化。
两千多万人居住的在台湾岛上,但台湾岛的所有权真就归这两千多万人独有吗?这两千多万绝大部分是近两三百年内的移民后代,家有空房让你单独住了一些年,共同的房产就成了你独占的房产了?台湾岛的所有权该是满清?原住民?继承了满清的秋海棠中华民国?还是继承了南京政府的中共?
如果真是住民自决至高无上,要不等武统后迁两千万新住民过去后再搞自决?要不要每个县每个村都搞个是否脱离台湾的自决?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