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與法拉利
時代更迭.某些新興的衝突事件不易分辨對錯是非.這件車禍算是相當典型.
如果肇事者酒駕.或者徹夜玩樂.那麼新聞應該在輿論迅速非議下就此消失.
但如今非是導向孝子撞車就沒錯的概念.
而是提醒我們開始正視這種隨機出現.人人可遇的高風險型態.
認為開車自己注意就好了?那恐怕是小看了風險的本質.
車輛臨時故障.閃避掉落物.閃避行人貓狗.身體急症.
食衣住行.人生在世不可能完全避免任何風險.
包含設想得到與設想不到的所有情形.
當一件臨時的意外導致當事人傾家蕩產.
那麼這樣的事件就是屬於偏離正常值(損害中位數)過多的案例.
如果可由制度面加以稀釋中和.方向會比較合理.
有錢開名車應屬正常.無須非議.
但名車在一般道路上發生意外損失.
是車主或駕駛人對社會系統所投入的.對所有用路人隨機高度風險.
在制度上理應由資產擁有人給付超額保險費用.
當意外發生時.可以吸收偏離正常值過多的部分.
這樣思考.亦著眼於風險無法規避.
但應減免悲劇跟隨著風險而衍生才是.
不是什麼孝子不用賠或怎樣
況且他也沒說不賠不是?
人生在世不可能都沒犯錯
也不可能一帆風順
只是有些事不是想怎樣就怎樣
誰吃飽沒事做不睡跑去送貨來撞車
所以對別人多點寬容也能讓社會更好不是
燕子湖 wrote:
孝子與法拉利時代更...(恕刪)
贊成車損賠償訂立天花板!
多少錢的車子就足堪勝任"交通工具"?車子價格會變,但總有一般行情可循。
你有錢、要開全身鑲鑽石的車子上路我沒意見,但車行路上、意外難免。所以要開這麼昂貴的車子上路,"一有損壞、代價將高於常情"是車主早在意料之中的事,但其他人不知。你愛炫富、愛風神這沒問題,但別人沒義務與你分擔"炫富與風神的副作用"。
車禍發生了,只因你有錢、結果造成他人不合理的損失,這超出行情的部分應屬"不可歸責於對方"的損失,是車主自願承擔超乎行情的風險、是車主選擇的結果,所以損失應自己承擔。
分車種取年銷售前五名之車價平均,作為來年車禍賠償協商時的"車損最高賠償數額",再依雙方的車禍責任比例各自負擔。
至於車價高於平均價者,是否上路前另外辦理保險,那是車主的私事,也是另一個保險商品,不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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