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公投…
痾 如果真的立專法的話
雙性戀是是用一般民法還是專法
還是等他要結婚的時候再說…
claude0630 wrote:保障同性婚姻基本權益、義務啊!這也是為什麼同性教育要入國民教育的意義啊!你有疑問嗎?
到底是要保障還是要...(恕刪)
如果不入民法、又不立特別法,請問當同性戀者其中一方生病需要另一半簽屬急救同意書或任何文件的時候,依照現行法規規定,另一半能簽字嗎?簽字算數嗎?不會有醫療糾紛嗎?當然還包含其他領養子女教育等等也都是啊!沒有相當民法位階的法律規定,誰敢說"他"簽了算數?而立專法不可行的原因之前已經說過了,因為專法的法律位階比民法還要低,當專法與民法條文相違背的時候請問是要依民法為主還是要依專法為主?答案不用說都知道了。
所以有鑑於此,既然大多數的人都不同意同性相關議題修改民法,專法位階又不夠,那就只能立特別法啦!特別法也是由立院三讀後由總統公布實施,法律位階比專法要高,對同性朋友自然也較有保障啊!
Sm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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